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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肺止嗽合剂(普安康)

宣肺止嗽合剂(普安康)

【规格型号】 20ml*6支

【生产企业】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
【功能主治】 疏风宣肺,止咳化痰。用于咳嗽属风邪犯肺证,症见咳嗽、咽痒、鼻塞流涕、恶寒发热、咯痰等。

【用法用量】 口服,每次20毫升,一日3次。
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502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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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宣肺止嗽合剂(普安康) 


    【药品名称】 宣肺止嗽合剂(普安康)


    【通用名称】 宣肺止嗽合剂


    【规格型号】 20ml*6支


    【生产企业】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(原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)


    【批准文号/生产许可证号】 国药准字Z20050288


    【有 效 期】 36 月


    【功能主治】 疏风宣肺,止咳化痰。用于咳嗽属风邪犯肺证,症见咳嗽、咽痒、鼻塞流涕、恶寒发热、咯痰等。


    【用法用量】 口服,每次20毫升,一日3次。


    【不良反应】 尚不明确。


    【注意事项】 1、忌烟、酒、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、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。 4、糖尿病严重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、尚未有孕妇、儿童临床应用的研究资料。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、服药期间,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,或出现喘促气急者,或咳嗽加重、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。 7、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本品不宜长期服用。 8、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9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0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1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2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3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14、运动员慎用。


    【禁 忌】 尚不明确。


    【上市许可持有人】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(原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)


    【包装单位】 盒


    【主要成份】 荆芥、前胡、桔梗、蜜百部、蜜紫菀、陈皮、鱼腥草、薄荷、蜜罂粟壳、蜜甘草。辅料为蔗糖、蜂蜜。


    【性 状】 本品为红棕色至棕褐色的液体;气芳香、味微甜。


    【适用人群】 不限


    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 遵医嘱。


    【儿童用药】 遵医嘱。


    【老年患者用药】 遵医嘱。


    【贮 藏】 密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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